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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10:19  

校内各单位: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7号)(附件1)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有关特设研究专项

2021年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在常规立项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若干特设研究专项。其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专项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命题能力提升、学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方面问题进行研究。全省立项数不超过18项,其中确定为重大项目的不超过6项。

为做好此省级专项的培育工作,学校计划增设校级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请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申报,由教学单位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不占用常规项目限额。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向教务处申报。时间安排同常规项目,详见原通知。

二、有关研究经费

1、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除“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专项研究经费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之外,常规项目和其余专项研究经费由教务处统一划拨。

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项目研究经费由二级教学单位包干经费划拨;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项目研究经费由教务处划拨。为避免重复资助,待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单确认后,再进行校级项目研究经费的划拨。

三、有关提交材料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根据省厅的最新通知做了相应修改,请按更新版表格填报和提交,详见附件2、3。

其他要求不变,详见原通知。

(教务处网站https://jwc.xmut.edu.cn/info/1061/9278.htm)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7号)

2.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更新版)

3.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更新版)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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