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教职工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各方面改革进行研究与探索实践,并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做好培育,现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二级单位按校级项目限额推荐申报(附件1),有在研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作为主持人申报,参研人员原则上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不含2个)。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并结合成员岗位及特长,据实进行合理分工。项目申报负责人在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时应事先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并由本人签字。
二、选题指南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重点、注重教学实效,立足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围绕我省(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双一流”建设、应用型高校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参考选题方向或关键词(不限于)包括:更名大学、专业服务产业、专业培养方案科学制订、专业课程体系改造、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一流课程(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教学信息化、教学管理信息化、教师教学能力水平提升、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信息化手段辅助教学、教学平台内涵及搭建、提升实践教学环节水平和效果的有效途径、应用型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跨专业共享课程模块、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专业培养目标框架下的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兼容专业特点的学生创业方向选择、美育、劳动教育、1+X证书试点等。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于7月2日前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二级教学单位认真履行二级管理的自主权及职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核和评审从严把关、宁缺毋滥,于7月8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并做好申报及评审材料的存档。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于7月2日前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于7月8日前完成组织评审。
(三)各请二级教学单位于7月9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双面胶装、一式一份)和PDF电子版(以“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汇总表(须排序)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汇总表排名前50%的项目,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参评省级教改项目。
(四)后续如因省级项目申报日程冲突造成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提前,将另行通知。
四、项目与经费管理
(一)项目管理: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之日起1年,各项目组围绕选题及预期成果开展研究,各二级单位应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督促项目研究进度和效果。
(二)经费划拨与使用: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项目资助经费由二级教学单位包干经费划拨;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项目资助经费由教务处划拨。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项,可分年度划拨,当年度经费未使用完的不结转、不回拨。立项项目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及时、合理开支。
(三)项目成果:以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及实施进展(效果)总结报告、课程资源建设及使用情况(效果)总结报告、实际出版教材或合作编撰实验指导书、教学改革成果及研究报告、制度文件、实际刊发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等为主。结题时,项目成果须对应或不少于《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教改科,宋老师,6291856,行政楼410室,邮箱:56388308@qq.com。
附件:
1.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二级单位立项限额表
2.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3.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