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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福建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JG-16-003)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1月07日 11:07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学校的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密切合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福建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56号)文件(详见附件)要求,请按如下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高度重视推荐工作

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由行业、企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专家组成,是对相关专业职业教育的教学、教育改革进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的专家组织,主司研究制定我省本行业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开发本行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参与本行业相关职业院校或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职能,每届任期五年。

学校成员进入行指委,对于秉持学校亲产业办学理念大方向、做好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密切合作具有深刻意义,对于提高学校专家在行业指导中的地位、提升学校在行业中的咨询作用、提升学校在行业和社会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务请高度重视。

二、按照要求充分推荐

推荐对象:本校教师以及与学校有直接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专家。(限额: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每个行指委可推荐本单位人员1人、合作行业企业人员1人。)

推荐条件:认真参阅附件省厅文件中“三、推荐条件”的要求。

行业范围: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建筑、旅游服务、医药卫生、电子商务等。未列出的行业也可合理增加。

未尽事宜:查阅附件《关于推荐福建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56号)》。

三、学校推荐工作程序

截止日期:2016年1月18日。

请各单位以合适程序评议后推荐,按照要求填写省厅文件附件的《福建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和《福建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410室,张老师,6291567),同时将“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wc@xmut.edu.cn。学校统筹汇总后向省厅推荐。

附件:《关于推荐福建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56号)》

2016年1月6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厦门理工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教务〔2016〕2号)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15〕41号)》暨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JG-1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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