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7〕18号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
与建设项目经费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以及学校关于二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1、重点、一般项目经费由各教学单位包干经费支出,具体经费分配见附件;
2、工训专项、行政教辅机构人员项目经费由学校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出。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下拨经费到项目负责人,管理项目进程,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各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按进度计划完成研究与建设工作。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划拨一览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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