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为保证2017-2018-1学期实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组织填报2017-2018-1学期实习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按《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做好本学期实习任务安排,并于9月23日前将实习任务汇总至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习任务与计划,请参考附件1。
2、实习任务发生前,应认真落实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做好具体实习任务安排及经费预算,并由带队指导教师在实践教学系统中填写“实习实训计划”,然后由学院审核,审核完成后可以在实习计划提交中点击右键打印“实习计划及经费预算表“(报销或学院存档使用)。
3、分散实习任务需由学生自主填写“分散实习去向”,并由学院审核,学生可参考附件2填报。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报实习任务和实习计划。实习计划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应严格按实习计划组织实习教学,未在系统进行实习任务和实习计划填报的课程,将无法录入考试成绩。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习模块操作手册
附件2: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生分散实习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