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校企就业实习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厦教发〔2026〕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秉承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实事求是原则,排查现有合作有效期内的实习基地,积极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实习基地共建单位进行申报,配合提供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并按照“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上报数据提供真实准确的实习实训学生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附件: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校企就业实习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