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单位:
我校与厦门轨道集团联合举办的第五届“地新引力培育计划”(轨道班),经学生自愿报名、企业面试遴选等程序组建完成,包括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3个学院共31名学生(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养方式
1.学生加入“轨道班”之后,除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形势与政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公共选修课和第二课堂学分等教学环节外,不再参加其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的校内课程学习,按照企业设计的岗位培育路径,参加企业课程学习。
2.企业课程由校企共同组织实施指导及考核,分为校内集中授课和企业集中实习两个阶段。
3.学生应自觉安排时间进行体育锻炼,按学校体育部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大学体质健康测试。
4.个别有重修课程的学生应及时办理重修免听手续,合理安排好企业课程学习和自主重修课程学习。
二、毕业设计(论文)
轨道班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实行“双导师制”,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专任教师,协助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100%来源企业,由双方导师共同商定。学生须主动与双方指导教师沟通对接,保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三、日常管理与学业预警
日常业务通知、毕业资格审查等相关业务仍由学生所在学院咨询办理。学生所在学院在“学业预警”、“毕业审查”、“综合测评”等环节对该班级学生单独处理。“轨道班”实习期结束时,要求企业课程全部通过,且满足学生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
四、退出机制
除出现三方实习协议第三条“退出机制和合约终止”中不适宜继续参加“轨道班”学习的情形外,学生不得随意转出。如有退出或合约终止的情形,学生退出后需返回原班级学习,按照原班级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应修未修课程需补修,轨道班修读的课程不能替代校内课程。
附件:2026年第五届“轨道班”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