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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 “轨道班”组建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5:18  

相关教学单位:

我校与厦门轨道集团联合举办的第五届“地新引力培育计划”(轨道班),经学生自愿报名、企业面试遴选等程序组建完成,包括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3个学院共31名学生(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养方式

1.学生加入“轨道班”之后,除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形势与政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公共选修课和第二课堂学分等教学环节外,不再参加其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的校内课程学习,按照企业设计的岗位培育路径,参加企业课程学习。

2.企业课程由校企共同组织实施指导及考核,分为校内集中授课和企业集中实习两个阶段。

3.学生应自觉安排时间进行体育锻炼,按学校体育部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大学体质健康测试。

4.个别有重修课程的学生应及时办理重修免听手续,合理安排好企业课程学习和自主重修课程学习。

二、毕业设计(论文)

轨道班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实行“双导师制”,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专任教师,协助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100%来源企业,由双方导师共同商定。学生须主动与双方指导教师沟通对接,保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三、日常管理与学业预警

日常业务通知、毕业资格审查等相关业务仍由学生所在学院咨询办理。学生所在学院在“学业预警”、“毕业审查”、“综合测评”等环节对该班级学生单独处理。“轨道班”实习期结束时,要求企业课程全部通过,且满足学生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

四、退出机制

除出现三方实习协议第三条“退出机制和合约终止”中不适宜继续参加“轨道班”学习的情形外,学生不得随意转出。如有退出或合约终止的情形,学生退出后需返回原班级学习,按照原班级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应修未修课程需补修,轨道班修读的课程不能替代校内课程。


附件:2026年第五届“轨道班”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6年9月22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校企就业实习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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