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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期末考试查询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8:53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1-2022-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查询、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查询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老师负责通知本学院全体教师(包括实验员、外聘教师等)于5月30日早上09时后登录教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查询教师期末考试监考安排、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1)监考查询

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教师”角色-选择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选择学年、学期及考试名称(2021-2022-2学期期末考(集美校区))-“监考教师”栏输入个人姓名-查询。

(2)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安排查询

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教师”角色-选择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选择学年、学期及考试名称(2021-2022-2学期期末考(集美校区))-“任课教师”栏输入个人姓名-查询。

二、学生个人考试安排查询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本学院学生于5月30日09时后登录教学管理平台查询个人考试安排。学生参照学期个人选课情况,核对考试安排,如有疑问,请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所在学院负责将信息反馈至开课学院。

学生个人考试安排查询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选择考试名称(2021-2022-2学期期末考(集美校区))。

三、考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有冲突,请先联系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确认,再由开课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四、返校参加期末考试的结业生,请提前与所在学院联系并按学校防疫要求申请入校。

五、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线下期末考的学生,可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线上考试要求及行为规范》(以下简称《线上考试规范》),至少于考前五个工作日向所在学院提出线上考试申请。所在学院核实学生情况后,至少于考前两个工作日向开课学院提交申请表,开课学院依据《线上考试规范》受理。

六、请同学们认真复习,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学校将对:1、替考者、被替考者、舞弊组织者、二次作弊者等四类人员给予开除学籍;2、携带手机、小抄者给予留校察看或记过处分(会影响学位授予,处分将记入个人档案);3、对通过QQ群、微信群公开招聘替考者、替课者、替业者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提醒同学们:考试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有清晰照片的),严禁携带手机等智能设备和与考试相关违规资料进入考场。

七、各学院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和防范考试违纪行为的通知》做好学生警示教育工作及监考人员培训工作。

八、教务处也将协同学校督导进行巡视,调用教室监控随时巡看,同时接受同学们举报。

最后,预祝同学们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顺利考试,并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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