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之规定,学生重新学习需按学分收取重修费用,现将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名单确认
1、各学院根据学生重新学习名单(见附件1)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打印纸质表格进行核对,要求学生必须本人确认重新学习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及应缴费用金额,如有异议的请于11月13日前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并用红笔在确认表格上标注;未在附件1名单内,但确已选课成功的名单请学院自行添加至纸质表格表末,并标记“新增”;需退课的在备注栏备注“退课”,并签字。
学生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对选课及收费无异议。
2、各学院于11月18日前将纸质确认表格(要求秘书、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签字、加盖院(部)公章)提交给教务处。
3、务必提醒本学期有重修、补修(留降级)的学生都确认下信息,以免导致收费信息有误。
二、重修学习收费工作
1、教务处整理核对重修收费名单及缴费金额送交财资处,经财资处复核后导入财务系统统一支付平台。预计学生于12月中旬后自行登陆厦门理工学院财资处主页的财务系统进行重修缴费。缴费方法见(附件2)。缴费时间如有变更会另行通知。
2、未按规定时限退课导致产生重新学习费用的,学生仍须缴费,学生对未缴清费用行为负责。
附件1:学生重新学习名单(单独发给各学院教学秘书)
附件2:重新学习收费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0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