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共基础课开课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改善教风、学风、考风。从本学期开始严格实行公共基础课“考教分离”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
课程 |
开课学院 |
《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 《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 |
外国语学院 |
《高等数学Ⅰ(上)》、《高等数学Ⅰ(下)》、 《高等数学Ⅱ(上)》、《高等数学Ⅱ(下)》、 《高等数学Ⅳ》 |
应用数学学院 |
《线性代数Ⅰ》、《线性代数Ⅱ》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Ⅱ》 |
《大学物理Ⅰ (上) 》、《大学物理Ⅰ (下) 》 |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
《大学信息技术》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建设试题(卷)库
1、开课学院成立相应的试题(卷)库建设组(简称“试题建设组”),试题建设组成员由三名以上承担过该课程任务或熟悉课程内容且有丰富教学经验和高度责任心的教师组成。
2、建设规范、科学的试题(卷)库。试题建设组依照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考试(核)大纲,确定试题(卷)的覆盖范围。试题(卷)既要覆盖教学大纲要求掌握的本课程全部内容,又要突出重点和难点。既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又着重考核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原则上,考教分离的公共基础课应准备6组(含A、B两套试卷及其相应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及以上试卷,供课程考核使用。每组试卷的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分量、题型应相当,各套试卷间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且相同题目的题号不能相同。试题建设组应明确每组试卷适用的班级。
4、试题(卷)库的验收。(1)试题(卷)库拟定后,试题建设组组长严格把关,对所有试题(卷)进行逐一审查。(2)建设组组长完成审查无误后提出申请,由开课学院组织审查、评价、验收,学院分管领导签字。(3)11月23日-25日教务处将组织本学期考教分离公共课试题(卷)库的验收。
5、11月27日前,开课学院将验收通过的试题(卷)库终稿(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其进行核查后,封存于保密室待用。
(二)期末考试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考教分离”公共基础课的期末考试安排。
2、期末考试卷抽卷(或组卷)
12月7日-12月11日,课程负责人到保密室抽卷(或组卷),每门统考课程都需要两套试卷。课程负责人现场完成试卷的校核、试做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从中确定一套为期末考试试卷,一套为补(缓)考试卷。课程负责人须明确试卷适用的班级,并与试卷管理员共同完成《试卷送印交接单》及《课程统考人员安排表》。
3、试卷送印与监印
(1)12月14日-15日,试卷管理员将试卷连同《试卷送印交接单》交付指定印刷厂进行试卷印刷。
(2)印刷厂将印好的试卷运送至保密室,与试卷管理员交接。试卷管理员清点无误后,将试卷存放于试卷保密柜内。《试卷送印交接单》由教务处保存。
(3)上述(1)、(2)的各个环节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
4、试卷抽检与保密
(1)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7日,课程负责人与试卷管理员对试卷拆包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10%,查看备用卷,做好相关记录,完成考前最后一次试卷核查工作后,密封抽检的试卷(包括备用卷),抽检人员在密封袋上签名。抽检当日开课单位还应提交《课程监考须知》,外国语学院提供《大学英语》考试所需额填涂卡。
(2)教务处派人协助教学运行科整理试卷(包含试卷、试卷袋、《考场考生名单》、《课程监考须知》、《考场情况登记表》、填涂卡等),按考场名称排序,做好试卷分发准备。
4、领交试卷与考场巡视
(1)领卷:教务处工作人员于考前45分钟到达保密室分发试卷;开课学院指定教师于考前20分钟到保密室领取备用卷;监考教师于考前35分钟到保密室领取试卷及其相关材料,履行领卷手续,并于考前10分钟到达相应考场。保密室地址:明理园3-106。
(2)交卷:各开课院(部)安排收卷人员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到达考点办公室(地点见监考须知)。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在试卷袋相应的位置签字,清点试卷及答题纸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后,将考试相关材料送往考点办公室。收卷人员清点试卷、答题纸、试卷袋、《考场名单》及《考场情况登记表》等材料,确认无误后监考教师将试卷装订,连同学生签字的考场名单一起装袋,交给收卷人员,履行交卷手续。如考场有考试违纪情况,监考老师告知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及相关违纪资料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处理
(3)巡视:考试期间,开课院(部)要做好巡考工作,明确人员安排和责任。
三、试卷评阅及考核文件归档
1、由各开课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阅卷小组,并确定阅卷教师名单。
2、开课学院指定阅卷小组外人员对试卷上的学生信息进行密封。
3、阅卷教师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流水作业、集体阅卷,阅卷后须用红笔在指定处登记得分并签名。
4、阅卷完毕,开课单位指定阅卷小组外人员负责统分并签名。试卷一旦拆封,不得擅自更改成绩,如确需更改,须书面说明更改原因,经开课学院、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更改。
5、期末考试结束后,开课学院组织人员对 “考教分离”课程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针对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6、开课学院需做好课程考核文件的归档工作。
四、其他
试题(卷)在考试前后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密。所有接触试题(卷)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如若出现泄密事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