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网络在线课程立项及阶段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网络在线课程建设规划,结合校院二级管理改革的精神及教学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校级网络在线课程的立项、建设及阶段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及验收范围
1.立项。在我校任教的专任教师承担的课程均可申请进行独立建设,鼓励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按照课程组共同组建高质量网络在线课程。
2.验收。学校课程中心平台建设的网络课程,第一、第二批未达到C级及以上的,须全部参加验收;第三批及已验收达到C级及以上的自愿申请验收;其它已经建设完成的课程自愿申请验收。
二、立项安排及要求
1.新立项课程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校级网络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校级网络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到所在单位进行评审。
2.各单位评审后将《校级网络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三、验收安排及要求
1.教师可根据网络课程建设情况申请验收建设指标A、B、C级。完成网络课程建设指标C级建设要求的课程视为达标课程;验收达到A、B级建设指标的,可追加相应的建设经费。
2.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作为一门课程参加验收;同一课程名称但不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属不同课程,可分别参加验收。同一门课程仅限一位课程负责人或一个教学团队申报验收。
3.各单位根据《厦门理工学院课程中心课程网站建设标准(试行)》(附件3),自行组织对本单位网络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校级网络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验收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
四、经费划拨及使用
1.校级网络课程建设经费在财务处设立专用账户,由第一申请人根据财务制度专款专用;
2.除已经划拨的经费,新增建设经费及追加建设经费需从二级单位课程建设经费中划拨。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校级网络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附件2:校级网络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课程中心课程网站建设标准(试行)
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