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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2学期 结业、毕业后重新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22日 08:34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结业、毕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的时间安排为2018年05月02日-05月25日。公共课结业、毕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除公共课外,如个别考生因工作时间无法请假原因无法按时参加重新学习考试,可提出提前考试申请,院(部)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2、因实践性课程考核未通过或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而结业的学生,需申请重新学习实践性课程或补做毕业论文(设计)。

3、结业生在弹性学制内(留降级、休学等学籍异动时间包含在弹性学制内),可重复申请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弹性学制结束后,仍有课程不及格者,作永久结业处理。

4、毕业生在弹性学制内(留降级、休学等学籍异动时间包含在弹性学制内),因学业绩点不足,未获得学位证书的,可申请重新学习考试。

5、请各院(部)教学秘书收到本通知后对本单位2012级本科、2013级专科及以后的结业生进行排查,务必在04月15日前再次将有关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的规定、工作流程及时间截止告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结业生,提醒其做好重新学习考试申请及复习工作。

6、结业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报原所在院(部)审批,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0日。

7、各院汇总后于04月25日前上交申请材料至教学运行科。

8、跨学院课程由开课学院告知考生所属学院考试安排,考生所属学院通知考生考试的具体安排。

9、各院(部)严格按考试规定组织教师做好考试命题、印刷、阅卷及相关工作准备,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

10、计算机文化基础可以通过参加各类计算机等级考试折算成绩,《创业基础》、《形势与政策》、《职涯规划》、体育课按实践性课程处理。因实践性课程考核未通过或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而结业的学生,需申请重新学习实践性课程或补做毕业论文(设计)。

教务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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