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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2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21日 08:31  

关于做好2017-2018-2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之规定,学生重新学习需按学分收取重修费用,现将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名单确认

1、各学院根据附件17-18-2学期的学生重新学习名单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未在名单内,但确已选课成功的名单学院自行添加),打印纸质表格进行核对,要求重修学生必须本人确认重新学习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及应缴费用金额,如有异议的请于3月28日前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并用红笔在确认表格上标注;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2、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将纸质确认表格(要求秘书、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签字、加盖院(部)公章)提交给教务处。

二、重修学习收费工作

1、教务处整理核对重修收费名单及缴费金额送交财务处,经财务处复核后导入财务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学生于4月9日后自行登陆厦门理工学院财资处主页的财务系统“统一支付平台”模块进行重修缴费【财务主页(http://cw.xmut.edu.cn)->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统一支付平台】。

2、未缴清重修费用的重修成绩不予承认,对此造成的后果学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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