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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6:0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校院二级管理,在《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学校定于2018年11月启动2015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推动时间安排

(1)11月21日—12月07日:请各学院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出具相关实施方案,并设定学院的“本科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申请表”,交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区备案。

(2)12月07日—12月23日:各学院自行组织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准备证明材料,经各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并最终确认本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对学生上交的材料进行归档。请各单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创新创业学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通知学生上网查询自己的学分情况,无异议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关于2015级本科生认定的几点说明

1、2015级学生需获得1个创业基础必修学分及3个创新创业类学分,请各学院对创新创业学分进行广泛解读和宣传。

2、对于创新创业学分还未合格的同学,由各学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相关创新创业活动,为学生学分的获得创造有利条件。

三、其他安排

请各学院将《实施方案》及《认定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39715207@qq.com,纸质版材料请签字盖章后送至逸夫楼1-306。联系人:洪建新,6291655。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试行)》

2、《(范本)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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