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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首批虚拟教研室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27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3号)要求,我校拟开展省级首批虚拟教研室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数量

从已立项的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择优推荐4个。

二、建设类型

(一)建设范围分类。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

(二)建设内容分类。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其中,课程(群)教学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群,形成水平一流、特色鲜明的虚拟教研室。专业建设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学科优势明显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围绕“双一流”建设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进行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具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和相关本科专业的高校进行建设,为振兴发展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主体。以学校教研室为主体建设。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教学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负责人要求。全国性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校内、区域性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含)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二)成员要求。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外成员不少于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 30%,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三)建设基础要求。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材料申报

由申报省级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填报《福建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附件2),于6月27日前在教研平台上传签字盖章PDF版(支撑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上传)进行申报,教学单位秘书于6月28日前完成审核;《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PDF版和word电子版发送至chyan@xmut.edu.cn。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6291186。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3号)

附件2:福建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

附件3: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汇总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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