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 号)要求,为探索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新模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校际的开放合作,突破常规边界,实现师资交叉、课程融合、资源共享、协同创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有关学院、教学部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时代学校人才培养关键问题,瞄准地方、政府、社会、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拓性地提出新思路和新方案。
二、建设目标
通过培育建设方式,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通过3-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类型多样、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高水平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
(二)加强教学研究。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三个类型,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建设条件
1.教研室带头人原则上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其中,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满足《厦门理工学院系(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教务〔2020〕35号)(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限额
每个二级教学单位可择优推荐一个校内虚拟教研室,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不限额。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由牵头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厦门理工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书》(附件2)签字盖章PDF版由负责人于9月20日前在教研平台进行申报,教学单位秘书于9月22日前完成审核;《厦门理工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由教学单位于2022年9月22日前报送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室),EXCEL和PDF扫描电子版发送至chyan@xmut.edu.cn。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6291186。
(二)评审立项。学校综合考虑建设资质、建设类型、覆盖面等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对入选立项建设的校级虚拟教研室,请二级教学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三)建设管理。牵头教学单位负责虚拟教研室的日常管理、检查、督导及考评;提供必要条件支持虚拟教研室开展研究、建设和教研活动,宣传、交流和推广建设经验。虚拟教研室负责人主持开展教研室建设。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教务处将组织对虚拟教研室开展验收工作,对于通过验收且考核优秀的虚拟教研室支持开展新一周期建设;对于存在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将责成其限期整改或撤销。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系(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教务〔2020〕35号)
2.厦门理工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书
3.厦门理工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汇总表
4.厦门理工学院教研平台申报流程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