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加有效地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建设效率,让项目建设及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现组织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原则上应申请结题。确有合理原因的,允许延期1年,需提交《延期(撤销)申请表》,已申请过延期的不再继续接受延期申请。
(二)2019年申请延期的校级教改项目
此次必须申请结题。研究无法继续进行或课题已无法适应教学发展现状的,项目负责人可提出撤销申请,需提交《延期(撤销)申请表》,申请中应说明充分合理的原因,撤销项目将不再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已退休或已离职的,由项目负责人归属单位提出撤销意见后学校统一撤销。结题不通过的,该项目不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立足改革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坚持从严结题,坚决破除“唯论文”倾向,重点关注项目教学改革实践成效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一)项目研究成果符合《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教务〔2020〕23号)有关要求和项目《立项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
(二)结题成果可包括: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教材或论文、以及学校认可的其他成果。原则上不接受仅有个人专利或学术论文的项目申请结题。
(三)公开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XX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XXXX)”。
(四)结题成果应具备属于项目组核心成员(一般项目排名前3位)的研究成果,成果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二、结题验收程序
1、总结成果(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各项目梳理建设内容及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结题工作。
2、结题验收(2021年12月1日-7日)
(1)二级学院项目:项目负责人归属二级学院的,由学院组织专家结题验收,并留存好结题评审原始资料备查。2021年12月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①电子版:各项目将签章完整的“结题报告+成果资料”合并为一个PDF,以“2020年结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命名,各学院汇总结题信息及资料(含结题汇总表word版)电子版发送至56388308@qq.com邮箱。②纸质版:各学院提交汇总表、延期申请表纸质版至行政楼410教研教改科。
(2)行政、教辅单位项目:项目负责人归属行政、教辅单位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结题评审。2021年12月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①电子版:“结题报告+成果资料”(以“2020年结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命名)及汇总表发送至56388308@qq.com。②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一份“结题报告+成果资料”、汇总表(需部门盖章)至行政楼410教研教改科。12月7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结题验收。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教改科,宋老师,6291856,电子邮箱:56388308@qq.com。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应结题项目)
2.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撤销)申请表
4.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