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就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所有校内专业,以学院为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或自评符合国家级一流专业申报条件的特色专业。
省级一流专业:已立项的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三、申报要求
1.专业定位明确,培养方向清晰,开展协同育人或产业学院改革。
2.专业管理规范,对接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对接国家标准的人才培养方案。近三年无重大教学安全事故。校内同代码多点办学的专业、专升本专业、无“H”代码的合作办学专业,只能以一个代码合并申报。
3.教学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有3类以上省级及以上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专业、教学类奖励或支持项目。
4.专业团队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和核心课程教师符合专业设置要求,一个专业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负责专业不超过2个。教学团队和基层教研组织建设措施有力,对师德师风或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5.专业质量保障有力,综合实力排名居全省同类专业前50%。
6.申报时有一届以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于全校平均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2)、《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或4),于11月4日下班前报教务处教研教改科。
纸质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410;电子版发送chyan@xmut.edu.cn。
联系人:颜老师,电话:6291186。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申报评审)
附件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附件4: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