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 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一流本科课程的培育与建设,综合考虑今年3月校级一流课程申报立项情况为弥补部分类别立项培育数不足的现状,学校决定组织2021年度校级线上和社会实践类别一流本科课程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一)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至少为1个学分。符合课程建设要求,配齐理论指导教师和社会实践导师,具有持续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
(二)线上一流课程(培育)。课程负责人对线上一流课程建设有较高热情,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依据线上一流课程的特点将系统知识碎片化并重新设计编排,能够合理运用线上课程教学辅助工具组织教学。课程建设团队应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有在线教学热情,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能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教学任务。课程内容应适合采用线上教学模式,课程基本资源(PPT、数字化教学资源、作业、测验、讨论、辅助学习资料等)系统完整。
二、申报条件
1.每门课程至少完整开设两学期以上,并承诺入选后至少在今后五年内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2.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学期一致。
3.相同授课教师、不同选课编码的同一名称课程,若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方案相同,教学效果相近,须合并申报。
4.课程内容及相关申报材料须确保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思想性问题。
5.课程负责人须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
三、遴选方式
1. 校级一流课程采取教师申报、二级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2.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具备以下条件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依托“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结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双百三级三创”联动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3.线上一流课程经审核通过并立项的课程,须承诺在2022年10月前完成视频拍摄及课程建设任务,并在FOOC联盟认可的网络教学平台完成上线。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项目负责人3年内(立项时间算起)不得再申报该类项目。课程拍摄由学校公开招标有资质企业完成,并在专业的摄影棚内进行拍摄工作,项目负责人需配合学校、企业进行拍摄、修改和验收工作,费用由学校单独设立专项进行统一支付。
4.对获得校级立项的课程由二级教学单位包干经费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课程团队须按照省级一流课程有关规定和课程质量要求进行建设。对建设与应用效果良好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对建设与应用效果不佳的课程给予取消校级一流课程立项。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21年10月25日前由二级教学单位将盖章后的《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报送至行政楼410,相同类别须进行排序,同时提交excel版。
《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3或附件4,依据不同类别填写相应申报书)盖章签字完整扫描制成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56388308@qq.com;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6291856。
附件:
1.一流金课建设要求及相关文件
2.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
3.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
4.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