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文件要求,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范围。未获评校级、省级或国家级一流专业且截至2020年12月底有1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
2.专业管理规范。申报专业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对接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质量高,近3年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基层教研组织建设措施有力,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教学团队建设。专业负责人和核心课程教师符合专业设置要求,专业负责人须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省级及以上课程类项目;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成效显著。
4.教学改革成效。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在教学成果、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实验和实践平台、教改项目等方面获得至少两类省级及以上项目或荣誉。
二、遴选报送说明
1.遴选程序。学院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2.材料报送。学院收集填写《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室),电子版(命名:学院名称+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发送至邮箱chyan@xmut.edu.cn。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颜老师,电话:6291186。
三、保障措施
1.获批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应加大对立项专业的支持力度,做好建设经费资助,统筹优势资源,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2.实行专业建设点年度考核制度,对立项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全面跟踪,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设点,将予以撤销;对建设成效明显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其他教学项目立项中予以倾斜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2.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