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要求,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现开展2021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各学院应当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深入开展思想大讨论和“三三三制”境内外高校比较研究,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用人单位、校友、专家等各方意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国家标准,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制(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教务〔2021〕7号)修订培养方案。
各学院应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充分体现课程思政要求,支持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支持课程目标的达成。
二、修订流程
各学院应按照如下时间安排推进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时间 |
工作模块 |
具体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3月 |
学院修订、审核、报送培养方案 |
学院充分调研论证,组织校外知名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代表等共同研究制定培养方案。 |
各学院 |
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 |
学院组织校外专家评阅。 |
4月 |
教务处格式审查并反馈 |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将形式审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反馈。 |
教务处 |
5月 上旬 |
学院修改并确定终稿 |
各学院根据修改意见,再次修改培养方案,提交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的培养方案。 |
各学院 |
5月底 |
学校审定 |
教务处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
教务处 |
联系人:颜春华6291186,chyan@xmut.edu.cn
附件: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制(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教务〔2021〕7号)
教务处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