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加有效地促进教改项目的建设效率,让项目建设及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现组织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8年校级教改项目
此次必须申请结题。研究无法继续进行或课题已无法适应教学发展现状的,项目负责人可提出撤销申请,申请中应说明充分合理的原因,撤销项目将不再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已退休或已离职的,由项目负责人归属单位提出撤销意见后学校统一撤销。结题不通过的,该项目不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
二、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
原则上应申请结题。确有合理原因的,允许延期1年,需提交《延期申请》,已申请过延期的不再继续接受延期申请。
三、结题形式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归属二级学院的,由学院组织专家结题评审;项目负责人归属行政、教辅单位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结题评审;最后汇总结果。
所有项目在《结题报告书》中应依照实际,对标开题或任务书约定的项目建设成果,具体说明项目建设的情况,达到约定成果或具有相当程度建设成效的方能同意结题。
四、计划日程
1、总结成果(即日起至2021年1月4日)
各项目梳理建设内容及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结题工作。
2、结题验收(2021年1月5日-8日)
(1)二级学院项目:各学院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留存好结题评审原始资料备查。2021年1月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①电子版:各项目将签章完整的“结题报告+成果资料”合并为一个PDF,以“20**年结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命名,各学院汇总结题信息及资料(含结题汇总表word版)电子版发送至56388308@qq.com邮箱。②纸质版:各学院提交汇总表、延期申请表纸质版至行政楼410教研教改科。
(2)行政、教辅单位项目:2021年1月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①电子版:“结题报告+成果资料”(以“20**年结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命名)及汇总表发送至56388308@qq.com。②纸质版:“结题报告+成果资料”(单面打印)及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410教研教改科。1月8日前完成结题验收。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教改科,宋老师,6291856,电子邮箱:56388308@qq.com。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应结题项目)
2.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撤销)申请表
4.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