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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4年03月04日 12:48  

关于做好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按照原定的2014级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计划,3月底教务处将选择部分专业培养方案外审,同时开始审核各学院提交的专业培养方案,并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为保证培养方案制订工作严谨、有效、按期完成,根据近期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及部分学院反馈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关于公共选修课程的修读指导。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至少应获得1个艺术类学分(选修课程或参加艺术活动、艺术特长认定等),非文学类专业学生至少应获得2个人文类(传统文化)学分。

2、关于培养方案的提交要求。2014年3月27日下班前必须提交培养方案(签章完整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同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1)业界、其他高校及毕业生调研情况;(2)教研室全体人员讨论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情况;(3)教师说课程(含实践课程)情况;(4)专业指导委员会(必须有校外委员)审议意见及修订说明;(5)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含实践课);(6)其他与论证修订相关的材料。

3、为便于各专业统计数据,培养方案格式中的“十、专业教学进程安排表”已做Excel编排处理,供选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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