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促进“自我诊治”的教学质量文化建设,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于11月10日至11月20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例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应发动各系部(教研室)、全体教师开展教学常规工作自查,结合《厦门理工学院二级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稿)》(附件1),组织召开学生及教师座谈会,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形成全面的自查报告。
二、自查内容
(一)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1、本学期尤其是后半学期的教学安排合理性与科学性,以及整改方案。
2、本学期开出课程与培养方案的一致性。
3、教学文件尤其是教学大纲的规范性。
4、临时调停课情况及原因分析。
5、课程建设情况。(1)校级视频公开课、网络课程立项及建设情况;(2)课程中心课程建设及使用情况。
(二)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1、本学期实验实习及其他实践环节开课情况。
2、校外专业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3、本学期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学生进企业学习落实进展情况。
(三)学生学业考核及双证制教育实施情况
1、上学期各类课程考核文档、试题(卷)库建设与使用管理情况。
2、各类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典型案例。
3、本科学生双证制教育改进情况。
(四)教学改革情况
1、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专题教研活动质量如何?
2、教研教改课题评审和结题验收的组织情况,教研教改成果汇总及利用情况。(请二级学院备好最近一次的立项和结题的项目名单)
(五)学生学业及帮扶情况
1、院级及以上预警处理学生的学业帮扶落实情况。
2、校际交流及出境学习学生的学业情况。
3、2016届学生考研情况。
4、2016届预毕业生中不满足毕业条件的,告知学生及其家长的落实情况。
(六)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1、二级单位教学规章制度建设、教学督导与教学监控、教学评价、质量信息处理、质量问题改进等,详见品质管理工作考核指标(附件2);
2、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含校内专业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住建部专业评估)。
(七)新教师导师制及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情况
1、2014学年后入职的新教师培养情况,包括学院对新教师的培训情况,指导教师与新教师的互相听课及指导情况。
2、本科生导师制的开展情况,指导名单,工作计划、成效总结。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
1、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2、自查报告于11月17日前报教务处姚金泱老师。相关支撑材料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建档,供现场查阅。
(二)学校检查阶段
1、时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意见反馈与整改
学校将在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具体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书面反馈到各单位和呈报校领导,并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二级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品质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教务处 品质管理处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