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为落实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职权,引导与健全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自我评估、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制度,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于第10-11周(10月31日至11月11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例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应发动全体教师开展教学工作自查,组织召开学生及教师座谈会、实践教学工作研讨会,梳理上次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整改台账,在此基础上,结合审核评估标准的要求,认真分析问题、寻找对策,形成全面的自查报告。
二、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一)校院二级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二)教学文档管理及规范建设情况
(三)专业提升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课程建设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五)实践教学工作运行情况
(六)学生学业考核及双证制教育实施情况
(七)培养方案修订及教学研究改革情况
(八)学生考研、交流及预警帮扶情况
(九)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教能提升及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
1、时间:第10周(10月31日至11月4日)
2、自查报告于11月5日前报教务处姚金泱老师。相关支撑材料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建档,供现场查阅。
(二)学校检查阶段
1、时间:第11周(11月7日至11月11日)
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意见反馈与整改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呈报校长办公会,并召开教学工作会议通报,还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