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研教改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级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13日 08:55  

关于做好2016级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补充通知

七月中旬,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了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研讨,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根据教指委委员反馈的信息和校领导意见,现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一、组织领导工作要实,保证方案的权威性

各学院要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列入新学期的重点工作,对教指委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一一解决并举一反三。要保证“组织机构组建到位、全体教师参与到位、各项工作程序完备”,坚决杜绝敷衍塞责现象。各系、专业教研室应具体安排好相关调研及讨论活动,充分吸纳教师、校友、用人单位及同类院校同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要认真审议、严格把关。

二、调研论证程序要实,保证方案的科学性

要立足国家专业标准,结合学院现实基础和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国内外目标高校,调研吸收其相应学科专业培养计划的精髓。要深入海西尤其是厦门区域对应行业、骨干企业,探寻其发展趋势对未来人才培养的规格需求。要细致说明调研结果在培养方案中的反映情况,力求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学生毕业要求描述明确(清楚可监测)。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须经三个环节才能报送学校:同类先进高校的本专业专家审阅——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课程体系设计要实,保证方案的合理性

各专业要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学生发展特点,融合“卓越计划”、闽台合作、中外合作等办学模式的经验,重新整合、构建“平台+模块”的专业课程体系,使“知识、能力和素质”实现矩阵能有力支撑毕业要求。同时,各学科专业群、各学院要加强协商、统筹,分别构建学科专业群(跨学院)及学院(跨专业)的基础课程平台。

为保证培养方案的可操作性,在安排课程开课学期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通过全学程分学期课程的预排,保证学生各学期学习任务数量与时间长短相匹配。(1)新生秋季学期实际只有14周的教学时间,安排24~25学分为宜。(2)针对毕业学年秋季学期学生选修课程较难控制的特点,要强化当期各类教学活动的计划性和指导性,并建立相应的学生个性化学习干预机制,提高毕业生的学习满意度。

2、第一和第二学年的春、夏季学期可打通排课,以解决课程学习难度大、内容多、要求高,或者教学资源紧张等问题。

3、夏季学期的教学任务要适量、运行条件有保障。需要利用兄弟学院教学资源的课程安排,一定要在培养方案确定前主动和其确认。

4、《大学英语》共16学分:第一学期4学分(每周6节课),第二学期6学分,第四学期4学分,第五学期2学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经协商公外教学部和教务处后,《大学英语》课程可变通安排。

5、闽台合作“4+0”项目,外方课程的占比必须达到文件规定的要求。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院长担负组织领导责任。

2、各专业应认真遵循“三三三制”。闽台、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认真比较分析境外高校培养方案,工科专业重点调研已经通过专业认证的应用型目标高校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3、各学院培养方案报送学校审批时,应附有以下材料:(1)各系(教研室)培养方案制定核心小组成员列表。(2)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包括行业企业专家2名、省级以上教指委成员1名)成员列表。(3)教育部教指委专业培养标准或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规范。(4)目标校的培养方案分析说明。(5)各专业的论证报告、本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与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审议结论。(6)本专业教师的参与情况,与培养方案制订相关的其他材料。

4、各专业培养方案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应提交体现OBE精神的各类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

为确保修订工作质量和进度,2016级专业培养方案及相关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延迟到11月17日,请各学院依此倒推安排调研、论证、审议等环节的完成时间。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审定表

附件2:专业论证报告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3:教指委主要反馈意见

教务处

2016年9月6日

上一条:关于提升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公布校级网络课程立项及阶段验收结果的通知(教务〔2016〕35号)

【关闭】

Copyright 2006 XIAM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 Email:jwc@xm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