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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6〕24号)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16:34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6〕2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鼓励跨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综合研究和创新改革,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行业企业等联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2、优先支持青年教师(38周岁以内)申报,具有两年及以上本科教学经历及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可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重大教改项目”申报选题必须符合“专业群建设”、“闽台校校企合作办学”等转型发展的需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推荐汇总表中需勾选“重大教改项目”一栏。

4、不予推荐的项目情形。单一课程、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原则上不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已申报2016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或已承担省级A类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工作流程

项目负责人申报----教学单位评议(7月8日前报汇总表)、推荐项目申请书(7月10日24时截止)----学校评审(7月12日)----修订并完成网上申报(7月15日前)。

三、校内推荐数额分配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管学院等各限报3项(含重大项目1项),其余教学单位各限报2项(含重大项目1项)。

请于7月1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申请书一式两份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廖文婕 电话:6291186

邮箱:2010126401@xmut.edu.cn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过程文档规范归档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级专业培养方案审议工作的通知(教务〔201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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