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自我诊治”的教学质量文化建设,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于第9-10周(4月17日至4月27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例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教学工作是“如何计划,如何做的,效果如何,如何改进”为自查线索,发动各系部(教研室)、全体教师开展教学常规工作自查,组织召开学生及教师座谈会,并形成相应的自查报告和反馈信息,为持续改进校院两级教学工作服务。
二、检查内容
(一)审核评估专项检查内容
详见《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检查的通知》(厦理工质〔2017〕9号)之“检查形式”。
(二)其他检查内容
1、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
(1)教学管理组织的组成与工作制度: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研室等。
(2)教学任务安排与计划执行的制度:不同类别课程的教学大纲、任职资格、排课要求等。
(3)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的制度:不同类别课程的考核办法、课程总结、学业帮扶等。
(4)教学基本建设与利用的制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应用型教材建设、教学档案建设与利用等。
(5)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工作制度: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本学年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本学期“说课程”活动和课程评估情况。
2、上学期期中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
1、时间:4月17日至4月21日
2、自查报告于学校检查现场提交教务处考评人员。
(二)学校检查阶段
1、时间:4月24日至4月27日
2、具体安排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3、教务处考评人员现场检查并填写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
四、意见反馈与整改
学校将在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具体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书面反馈到各单位和呈报校领导,并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
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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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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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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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要求
| 结果、评价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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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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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管理组织的组成与工作制度
| 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研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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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任务安排与计划执行的制度
| 不同类别课程的教学大纲、任职资格、排课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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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的制度
| 不同类别课程的考核办法、课程总结、学业帮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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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基本建设与利用的制度
|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应用型教材建设、教学档案建设与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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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工作制度
| 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本学年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本学期“说课程”活动和课程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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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学期期中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 是否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台账中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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