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转型工作,加强服务产业的本科专业建设,使人才培养能更好地适应、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要求各教学单位按照《厦门理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分专业成立有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健全与示范性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相适应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6日前向教务处报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需签章,电子版发送至chyan@xmut.edu.cn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
2.厦门理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信息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