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6〕60号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公布2016年度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经公示的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请项目负责人进一步明确本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和成果形式,与本单位、教务处签订可供考核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完成研究与建设任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检查项目研究进程、交流研究成果,发挥教改项目在更新教学理念、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带动与示范作用。项目结题要求请详阅《合同书》中的《签订合同须知》。
根据财务管理最新要求,各教学单位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所需经费,从各教学单位包干经费中安排支出,行政教辅单位一般项目由学校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出。经研究,原则上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万元,特殊情况,上浮不超过50%。
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6日前将本单位的所有《合同书》统一送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吴桂华老师处(行政楼403)。
附件:
1、理工学院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一览表
2、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合同书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