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1,下称:专业国标)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附件2)。
教育部研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对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的中心地位,对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专业国标》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内涵、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方向等。对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都做了明确要求;对该专业类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教师学科专业背景和水平、教师教学发展条件等提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明确了该专业类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信息资源、教学经费投入等要求;列出了该专业类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议。现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专业质量国家标准的专题学习,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开展《专业国标》学习研讨活动,认真领会各专业标准建设内涵,进一步明确各专业各课程各环节直接责任人,确保每位任课教师知晓并掌握本专业《专业国标》要求。
2、各学院应严格对照《专业国标》,结合现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开展对标工作,查找本专业存在问题和差距。
3、各学院各专业应以《专业国标》要求为依据,不断完善专业建设条件以及质量体系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同时,着手开展制定新一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7jDKpJ1HmKFqZRsDHuO4w)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