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总结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和2015年立项的重点项目(附件1)。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及以前立项的申请延期未结题的所有校级教改项目,本次结题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务必按时结题,如不能按时结题,学校将下文撤销该项目,并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二、结题程序
1、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2)和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由项目所在单位召开结题报告会组织结题验收,并报教务处审核发文。
2、重点项目和行政教辅单位人员项目,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3、无法按时完成结题者,请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3),可申请延期一年(至2019年3月),到期仍无法结题者,学校将下文予以撤销。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三、成果要求
结题成果应不低于《项目合同书》约定标准(尽量提供已发表的高水平论文),且要求:
1、论文须有CN、ISSN双刊号,专著需为正规出版社出版,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调研报告或结题报告须为七千字以上,应体现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实证研究方法,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并得到相关单位采纳(需出具证明);
3、教学课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管理软件(系统)等应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已实际投入使用,且项目负责人应为教学课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管理软件(系统)等的主要完成人(需出具证明);
4、指导学生获奖作为成果的,其获奖等级应为省级以上(含省级),且项目主题应高度相关。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含行政教辅人员)于2018年4月25日—4月30日将纸质结题材料(含汇总表)报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室),项目电子材料文件夹以“学院名+负责人”命名,内容为pdf格式,含两个文档,分别命名为:负责人+结题报告书,负责人+成果证明材料。邮箱:2014136502@xmut.edu.cn,电话:6291186,6291565,联系人:吴老师,于老师。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2.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4.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