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向有关企业
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8年第二批)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的文件精神,请积极组织师生向374家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8年第二批)。
一、工作流程
1、项目设计阶段:企业起草项目申报指南,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申报条件、建设要求、支持办法、项目申请办法等方面的内容。
2、立项阶段:高教司面向高校公布企业项目名单,组织高校申报;高校向企业申报项目;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自主组织项目评审并将立项名单向社会公示;企业将公示后的立项名单提交高教司审核备案;高教司面向高校公布立项名单。
3、检验验收:企业自主组织项目阶段检查、验收、交流等。
二、具体要求
申报指南及要求详见教育部通知及附件(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各企业对申报材料提交及评审时间各不相同,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积极向企业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请提交到教务处备案。
联系邮箱:2014136502@xmut.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
2、厦门理工学院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8年第二批)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