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校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与申报要求
1、本次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附件1),分为校级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重大项目三个级别;申报类别包括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三类,研究生教育项目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限额内组织申报。
2、有在研未结题的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级教改项目。
二、立项范围
以“教改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重点、注重教学实效,立足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双一流”建设、应用型高校建设、产教融合等重点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1、校级教改项目(含省级一般教改项目)
围绕“双一流”和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应用型高校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教学模式改革、教师教学能力提高;以及创新创业、美育、劳动教育、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实践。
2、省级重大教改项目
重点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学质量文化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应用型教学联盟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三、评审程序
1、校级教改项目
二级教学单位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由各二级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在限额内申报;各单位根据项目难度、预期推广范围等不同,自行确定每个项目拨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万,在学校发文立项后从各教学单位包干经费拨款资助。
学校行政教辅单位申报人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并注明是否有意向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学校将组织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2、省级教改项目
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应符合《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3)文件要求。省厅分配我校申报限额12项,其中研究生教育2项、本科教育7项、创新创业教育3项,三种类型申报后不能调整。各二级单位从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校级教改项目(含往年未结题的在研项目)中按推荐限额评审产生参评省级教改项目名单,教务处从行政教辅单位人员中有意向申报省级教改的项目中按推荐限额评审产生参评省级教改项目名单。学校单独组织省级教改项目评审,并从入选的项目当中遴选、整合重大教改项目。
四、结题要求
1、具体组织
校级教改项目建设期为1年(截止2020年6月),无法按时结题的,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省级教改项目按省厅通知要求执行。校级项目由学校或委托学院组织会议评审结题,省级教改项目结题,由学校组织初审后报省厅终审。
2、成果要求
教改项目成果应主要以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实际实施的)、课程教材(校企合作开发为主)、教学成果、制度文件为主,专著与学术论文为辅。
五、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任务书约定的“预期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必须体现以上成果要求,否则不予推荐或立项;
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履行二级管理的自主权及职责,对教改项目相关的各类评审应坚持从严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
3、要严格教改项目过程管理,追踪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指导,严格结题工作,建设成果未达到要求的,不得结题;
4、各二级单位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名单,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推荐比例应占限额数50%以上;
5、教改项目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教改项目不限;
6、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7、获省级立项的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再做为校级教改项目予以资助。
请各单位(含行政教辅部门人员)最迟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单位推荐表》(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电子版发至邮箱2014136502@xmut.edu.cn,联系人:吴老师 于老师,联系电话:6291186 6291565。
附件: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二级单位立项推荐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