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校级项目负责人:
为检验我校省、校级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建设状况,参考省厅往年该项目验收时间与要求,学校决定组织项目预验收。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验收要求
为更扎实地做好验收准备工作,请我校的各级别项目即日起,参照省教育厅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30号)的相关表述以及学校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教务〔2018〕8号)的内容,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梳理项目要素和建设要求,落实建设任务,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含课程网站)的梳理、展示和总结。
二、材料报送
所有未结项验收的省、校级项目于10月29日(星期二)前将《结项报告书》(附件1)和《结项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汇总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联系人:张老师,16942664@qq.com,6291186。
教务处将从业务部门角度或邀请专家针对报送材料进行预验收,并反馈意见供各项目吸收参考。既是校级项目又是省级项目的,从省级项目高度进行结项总结。
附件:
1.《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
2.《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