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厦门市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年度考核的通知》(厦教办〔2024〕5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8个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专业建设项目名称 |
面向产业 |
项目负责人 |
车辆工程 |
机械装备、新能源 |
周水庭 |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
文化创意产业及互联网 |
赵振祥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电子信息 |
朱文章 |
土木工程 |
智能建造 |
钱长照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机械装备 |
陈丽安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
机械装备 |
李文望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新材料 |
张厚安 |
物流管理 |
商贸物流 |
潘福斌 |
二、考核内容
对照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的建设任务、建设方案、分年度建设目标,考核高水平专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发校企合作课程、打造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一流教师队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拓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情况。
三、考核要求
对照建设任务形成《厦门市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项目年度考核自查报告》(提纲参考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厦门市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项目年度考核表》(附件3)。同时根据2023年报送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厦门市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4)。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审阅,对通过考核的项目予以划拨下一年度专项经费资助;对考核不合格项目将停止经费支持,取消建设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考核材料:纸质一式四份(其中三份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一份不装订、便于扫描),由教务处统一申请用章。
(1)《厦门市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项目年度考核自查报告》(附件2,统一封面)及佐证材料
(2)《厦门市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项目年度考核表》(附件3)
(3)《厦门市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4)
2、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纸质材料7月5日前报送至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237111588@qq.com
3、联系人:颜春华, 联系电话:6291186
教务处
202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