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整改要求,现组织各学院编印《实习教学大纲汇编》,以便指导本科生专业实习,具体要求如下:
1、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课程(包括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如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综合训练、社会实践等)均应编写独立的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大纲中的课程编码、课程名称、英文名称、学时学分等应与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数据保持一致;
3、鉴于规范性要求,大纲编写的格式及内容应与提供的实习教学大纲模板(附件1)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4、各学院应组织院、系、教研室对实习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大纲的准确性完整性;
5、各学院和应建立实习教学大纲编写小组,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编写要求和大纲编写模板,将所有实习教学大纲编写工作落实到人,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汇编工作并将汇编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汇编纸质版留存各学院。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汇编工作,教务处将对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并作为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依据。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实习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