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培育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领会教育部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调研相关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经验。
2.项目建设应结合专业特点,选定一个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原则,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能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3.已获批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近2年有获得虚拟仿真建设经费支持的学院(计算机学院、电气学院、光电学院、材料学院等)应至少申报1项;鼓励其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积极申报,优先立项教育部2019-2020年规划建设项目要求的专业(见附件1)。
4.经学校论证后审批立项3-5项校级项目,优先推荐省级项目申报。学校将为立项项目配置启动资金,且每年各级财政经费优先支持建设。
5.请申报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联系人:林明。
教务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