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与营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各单位申报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与营地,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和《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2)。
2、各有关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参照申报条件,于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将申报表(详见附件3、4)及相关说明材料(包括接待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教育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等,已研发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适合中小学生的研学实践教育体验活动的介绍、说明,针对学生设立的研学实践教育机构或部门以及专业的讲解人员队伍组成),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zhangzitian@xmut.edu.cn,由教务处核查并盖章后统一报送教育局。
联系人:张滋田 6291404
教务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