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文档,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自纠阶段(9月18日-9月22日)各教学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2.现场检查阶段(9月23日-9月25日)由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组成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并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文档等。
3.整改总结阶段(9月25日—9月29日)各教学单位在9月29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整改总结报告。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教务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