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和《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厦理工[2014]5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在本学期开展2014年度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2012级、201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学生申请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明确有关规定:
(1)不得跨类申请转专业,如①艺术类申请转入其他类或其他类申请转入艺术类,②闽台合作类申请转入其他类,③软件工程学院申请转出该院者;
(2)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学生不允许申请转专业:如高水平运动队和预科班。
(3)招生时下一批次专业不得申请转入上一批次专业。如2013级本二批招生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本一批招生的专业(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4)经转学进入我校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5)在学期间所有课程考核全部及格。
(6)对于二年级在校生申请转专业的,仅允许申请转入同年级相同二级学科的相近专业或转入下一年级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
2、及时关注教务处发布的各学院拟转专业人数及要求等信息。
3、按时向所在学院提交《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
4、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
5、根据学校公布审批结果,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手续(附件6)及学分认定手续(附件7)。转专业申请一经学校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它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避免学生盲目选择。
2、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3、各转入学院做好获批学生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四.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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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 教务处发布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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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前
| 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填报《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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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前
| 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初定人数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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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前
|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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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前
| 各转出学院初审,提交《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4)及《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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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 教务处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下发给各转入学院,并根据转出、转入情况及拟接收计划数,与各学院商定并公布接收转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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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前
| 各学院组织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学习兴趣、特长等为主),学生须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转专业考核,发生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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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
| 各学院填报《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5)及《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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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前
| 由教务处复核拟转专业学生本学期考试成绩,并公布拟同意转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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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开学第一周前
| 学校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期末考试成绩未达到转专业条件者,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被批准转专业的同学到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或教务处网站上下载手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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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有关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相关信息请至教务处网站查询或至教学楼教务处宣传栏查询;
3、教务处网址:http://jwc.xmut.edu.cn/。
4、联系老师:江老师;电话:0592-629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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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5: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6: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手续单
附件7: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学)学生学分认定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