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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预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17  

各学院:

为确保每位毕业生顺利离校,按时完成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现将2016届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依据

学校实行完费注册制度,对已完费注册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学院督促未完费学生于5月20日前存够学费(学校财务处5月20日进行统一扣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2014]160号),学位资格审核依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厦理工[2015]8号)文件要求,另外针对民族特招学生(名单见附件2)、高水平运动员(名单见附件3)分别结合《厦门理工学院民族特招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2011]35号)、《厦门理工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2014]113号)进行审查。

二、总体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完成时间

备注

预毕业生成绩及个人信息核对

5月10日-5月25日

教务处异议受理截止5月25日10点,逾期不受理。

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6月8日前

学生提交延长修业年限申请(附件4)

各学院审查、整理毕结业情况及违纪处理情况

6月4日前

6月4日16点前上报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和违纪处分情况表等。(附件5-9)

教务处核查

6月4日-6月8日

过程中及时与学院沟通、确认。

报送二辩后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名单

6月6日前

各学院初步确认学位授予类型(卓越、隽良、合格)

6月6日前

6月6日10点前公示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情况并报送(附件10)。

卓越、隽良学位授予公示3天

6月8日前

各学院异议受理截止6月8日17点,逾期不受理(6月9-11日端午假期)。

各学院召开学位授予分委会会议

6月12日前

有需要的学院,会后提交材料(附件9)。

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6月12日前

6月12日16点前各学院上报定稿(附件5、8、10)及学生申请授予学位材料。

校学士学位授予评审会

6月14日

毕业典礼

6月15日晚上19:30

附件:1.2016届预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2.2016届民族特招生名单

3.2016届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4.延长修业年限审批及学业审查表

5.毕结业生情况表

6.结业生业务审查表

7.毕结业生违纪处分情况一览表

8.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9.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10.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11.厦门理工学院民族特招生学分减免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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