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每位毕业生顺利离校,按时完成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现将2016届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依据
学校实行完费注册制度,对已完费注册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学院督促未完费学生于5月20日前存够学费(学校财务处5月20日进行统一扣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2014]160号),学位资格审核依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厦理工[2015]8号)文件要求,另外针对民族特招学生(名单见附件2)、高水平运动员(名单见附件3)分别结合《厦门理工学院民族特招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2011]35号)、《厦门理工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2014]113号)进行审查。
二、总体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 完成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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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毕业生成绩及个人信息核对
| 5月10日-5月25日
| 教务处异议受理截止5月25日10点,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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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 6月8日前
| 学生提交延长修业年限申请(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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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审查、整理毕结业情况及违纪处理情况
| 6月4日前
| 6月4日16点前上报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和违纪处分情况表等。(附件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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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核查
| 6月4日-6月8日
| 过程中及时与学院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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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二辩后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名单
| 6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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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初步确认学位授予类型(卓越、隽良、合格)
| 6月6日前
| 6月6日10点前公示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情况并报送(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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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隽良学位授予公示3天
| 6月8日前
| 各学院异议受理截止6月8日17点,逾期不受理(6月9-11日端午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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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召开学位授予分委会会议
| 6月12日前
| 有需要的学院,会后提交材料(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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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 6月12日前
| 6月12日16点前各学院上报定稿(附件5、8、10)及学生申请授予学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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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士学位授予评审会
|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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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典礼
| 6月15日晚上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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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届预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2.2016届民族特招生名单
3.2016届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4.延长修业年限审批及学业审查表
5.毕结业生情况表
6.结业生业务审查表
7.毕结业生违纪处分情况一览表
8.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9.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10.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11.厦门理工学院民族特招生学分减免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