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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预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5月17日 07:16  

各学院:

为确保每位毕业生顺利离校,按时完成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现将2017届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依据

学校实行完费注册制度,对已完费注册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学院督促学生按要求完费,未完费名单由学校财务处提供或登录财务处主页-网上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财务联系人:蔡老师,联 系电话:6291556;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2014]160号),学位资格审核依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厦理工[2015]8号)文件要求,另外针对民族特招学生(名单见附件2)、高水平运动员(名单见附件3)分别结合《厦门理工学院民族特招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2011]35号)、《厦门理工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2016]55号)进行审查。

二、总体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完成时间

备注

预毕业生课程成绩录入

5月24日

5月22日毕业班重新学习考核完毕

预毕业生成绩及个人信息

核对

5月10日-5月25日

教务处异议受理截止5月25日10点,逾期不受理。

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留级)

手续办理

6月8日前

学生提交延长修业年限(留级)申请(附件4)

各学院审查、整理毕结业

情况及违纪处理情况

6月5日前

6月5日9点前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和违纪处分情况表(电子版)。(附件5-9)

教务处核查

6月5日-6月8日

过程中及时与学院沟通、确认。

报送二辩后毕业设计

(论文)未通过名单

6月6日前

6月6日15点前报送

各学院初步确认学位授予

类型(卓越、隽良、合格)

6月6日前

6月6日前公示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情况并报送(附件10)(电子版)

卓越、隽良学位授予公示3天

6月9日前

各学院异议受理截止6月9日,逾期不受理。

各学院召开学位授予分委会

会议并提交毕结业情况表、

学位授予情况表、卓越隽良

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等材料

6月9日前

6月9日17点前各学院上报最终签字打印及电子稿(附件5-10)及学生申请授予学位证明材料。

校学士学位授予评审会

6月14日

附件:1.2017届预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2.2017届民族特招生名单

3.2017届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4.延长修业年限审批及学业审查表

5.毕结业生情况表

6.结业生业务审查表

7.毕结业生违纪处分情况一览表

8.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9.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10.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11.厦门理工学院民族特招生学分减免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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