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和《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理工【2015】5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在本学期开展2017年度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专业指导意见要求及学院教学资源情况,认真拟定转专业方案(附件1)。
2.各学院要帮助学生从各专业限制比例指导意见情况,理性选择专业。
3.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各转入学院做好获批学生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二、学生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针对2015级、2016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请拟申请学生认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学务管理或首页重要文件),明确有关规定。
2.及时关注教务处发布的各学院拟转专业人数及要求等信息。
3.按时到教务处提交《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
4.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出现课程不合格等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5.根据学校公布审批结果,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及学分认定手续。
6.转专业工作咨询电话:0592-6291185,联系人:江老师。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计划安排表
计划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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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第4周星期一)
| 学校启动2017年转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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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第5周星期一)
| 各学院拟定学生转专业方案(含转入< 转出>条件、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转入< 转出>人数等),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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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第6周星期二)
| 教务处汇总后报校领导审批,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拟接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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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第8周星期五)
| 各学院组织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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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第10周星期三)
| 教务处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下发给各转入学院,并根据转出、转入情况及拟接收计划数,与各学院商定并公布接收转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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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第12周星期五)
| 各学院组织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学习兴趣、特长等为主,学生须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转专业考核,发生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处理)、确定拟接收学生,提交《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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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第14周星期三)
| 教务处汇总、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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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第16周星期三)
| 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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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第17周星期三)
| 被批准转专业的同学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附件4)和学分认定手续(附件5)。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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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事项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学生转专业方案
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
4.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手续单
5.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学)学生学分认定表
6.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