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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14日 07:29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和《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理工【2015】5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在本学期开展2017年度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专业指导意见要求及学院教学资源情况,认真拟定转专业方案(附件1)。

2.各学院要帮助学生从各专业限制比例指导意见情况,理性选择专业。

3.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各转入学院做好获批学生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二、学生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针对2015级、2016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请拟申请学生认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学务管理或首页重要文件),明确有关规定。

2.及时关注教务处发布的各学院拟转专业人数及要求等信息。

3.按时到教务处提交《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

4.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出现课程不合格等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5.根据学校公布审批结果,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及学分认定手续。

6.转专业工作咨询电话:0592-6291185,联系人:江老师。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计划安排表

计划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3日

(第4周星期一)

学校启动2017年转专业工作

3月20日

(第5周星期一)

各学院拟定学生转专业方案(含转入< 转出>条件、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转入< 转出>人数等),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3月28日

(第6周星期二)

教务处汇总后报校领导审批,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拟接收方案。

4月14日

(第8周星期五)

各学院组织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4月26日

(第10周星期三)

教务处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下发给各转入学院,并根据转出、转入情况及拟接收计划数,与各学院商定并公布接收转专业计划。

5月12日

(第12周星期五)

各学院组织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学习兴趣、特长等为主,学生须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转专业考核,发生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处理)、确定拟接收学生,提交《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5月24日

(第14周星期三)

教务处汇总、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

6月7日

(第16周星期三)

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

6月14日

(第17周星期三)

被批准转专业的同学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附件4)和学分认定手续(附件5)。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具体工作事项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学生转专业方案

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厦门理工学院各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

4.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手续单

5.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学)学生学分认定表

6.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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