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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报到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9月10日 10:0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教﹝2017﹞2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以下简称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需向录取学院请假(请假不超过2周),如超过2周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见附件1)。未办理任何手续的,除因不可抗力、应征入伍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各学院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核实新生信息并统计本学院的报到注册情况(见附件2),专升本学生需核查其前置学历。可从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生信息管理-学生信息维护)导出本学院2018级新生个人基本信息表(含学号、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院、专业、班级、身份证号等),所有信息以系统为准,不得随意增减名单和修改信息,以行政班为单位打印成册后组织各班级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应与高考信息保持一致。

学生如有信息不一致,请核查其入学资格,如录取后涉及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变更的须填写《新生信息更正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姓名变更:户籍证明原件或派出所更改姓名证明(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新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2)身份证号变更:出具身份证号变更的派出所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新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3)民族变更: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新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市一级民族事务所开具的民族变更证明(原件)。

3.本科留学生报到情况参照本通知填报报到情况统计表。

4.请学院务必于2018年9月13日下午16点前将附件1、2、3的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592-6291185。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厦门理工学院新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

3.新生信息更正表

教 务 处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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