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家《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注册和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为做好2026-2027学年在校生完费注册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学年注册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注册时间地点
22-25级学生完费注册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12日;
26级新生完费注册时间:2026年9月13日至9月19日。
三、关于完费后的注册方法
(一)学院线上注册操作
各学院查询学生完费情况,进入教务系统为学生注册,并在学生证上盖注册章。对于申请缓交的学生,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工处审批通过后按完费学生予以注册。
(二)报到、注册要求
1.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2.对于到校报到但未完费的学生,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点击“已报到”、 “未注册”并填写未注册原因。
3.各学院在为学生进行教务系统线上注册的同时,应在已注册学生本人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4.返校学生须本人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学生在校外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由学生所在学院逐一确认、核查后代其办理报到、注册,学生返校后补盖学生证注册章。
5.学生如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注册,须严格按请假程序办理,并在返校后给予补报到、注册,请假超过四周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对于逾期两周不报到且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相关学院应及时报教务处,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请各学院于9月22日前填写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2)、9月24日前填写学生未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3),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四、关于未完费注册学生的处理
1.每月初财务处将未完费名单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对于未完费且未申请缓交的学生不予办理学年注册,督促学生及时足额缴费,并告知家长学生未完费情况。对于未完费注册的学生,教务处将取消其登录教务系统权限,学工处将取消其参加各项评优的资格,各学院将取消其选课、听课、考试等权利。
2.以下情形可予退学处理: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完费而又未履行缓交手续的,根据《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及《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
五、关于学费的缴存
请各学院通知还未完费学生(名单另行发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绑定学号。
用户名:学号
密码:身份证后6位(或者完整学号)
点击菜单栏“学费缴费”,核对个人信息后进行缴费即可。
2.财务平台缴费
登陆厦门理工学院信息门户
——右侧个人中心
——财务平台
——统一支付平台
点击菜单栏“学费缴费”、“其他缴费”,核对个人信息后进行缴费即可。
3.学生将足额学费+住宿费(多存20元放在卡上当余额)存入登记的建行卡等待代扣。缴费高峰期学校将不定期代扣,学校代扣成功后完成缴费。
六、关于缓交学费的办理
为缓解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困难,配合做好完费注册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学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生,可申请缓交学费:
1.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变故导致未能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
2.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及生源地贷款),但因金融机构未及时放款而暂时无法缴费的学生(含新生);
3.已申请我校学费减免的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入学和退役复学)。
(二)申请条件
申请缓交学费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学术不端或失信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
5.已缴清本学年住宿费、代办费(助学贷款学生除外),以往学年无欠费记录。
(三)工作要求
学费缓交申请由学生本人在9月25日前通过微哨的一表通中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请相关辅导员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学生可申请缓交时限:毕业班学生为2027年3月1日前,非毕业班学生为2027年7月1日前。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缴费工作,引导学生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财务处 学工处 教务处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