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家《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注册和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为做好2024-2025学年在校生完费注册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学年注册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注册时间地点
注册期限:2024年9月1日至9月6日。具体注册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关于完费后的注册方法
1.各学院查询学生完费情况,进入教务系统为学生注册,并在学生证上盖注册章。对于申请缓交的学生,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工处审批通过后按完费学生予以注册。
2.报到、注册要求
(1)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2)对于到校报到但未完费的学生,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点击“已报到”、 “未注册”并填写未注册原因。
(3)各学院在为学生进行教务系统线上注册的同时,应在已注册学生本人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4)返校学生须本人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学生在校外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由学生所在学院逐一确认、核查后代其办理报到、注册,学生返校后补盖学生证注册章。
(5)学生如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注册,须严格按请假程序办理,并在返校后给予补报到、注册,请假超过四周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对于逾期两周不报到且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相关学院应及时报教务处,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填写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2)、9月24日前填写学生未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3),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报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四、关于未完费注册学生的处理
1.每月初财务处将未完费名单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对于未完费且未申请缓交的学生不予办理学年注册,督促学生及时足额缴费,并告知家长学生未完费情况。对于未完费注册的学生,教务处将取消其登录教务系统权限,学工处将取消其参加各项评优的资格,各学院将取消其选课、听课、考试等权利。
2.以下情形可予退学处理: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完费而又未履行缓交手续的,根据《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及《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
五、关于学费的缴存
请各学院通知还未完费学生(名单另行发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绑定学号。
用户名:学号
密码:身份证后6位(或者学号)
点击菜单栏“学费缴费”,核对个人信息后进行缴费即可。
2.财务平台缴费
登陆厦门理工学院信息门户
——右侧个人中心
——财务平台
——统一支付平台
点击菜单栏“学费缴费”、“其他缴费”,核对个人信息后进行缴费即可。
3.学生将足额学费+住宿费(多存20元放在卡上当余额)存入登记的建行卡等待代扣。开学后学校将不定期代扣,学校代扣成功后完成缴费。
六、关于缓交学费的办理
为缓解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困难,配合做好完费注册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学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办法
1.符合以下条件且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变故导致临时困难,一时无法缴清本学年学费的学生;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贷款学生或申贷新生;
3.已在我校申请学费减免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入学和退役复学)学生。
以上三类学生在已缴清本学年住宿费,且以前各学年均无欠费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具体要求详见《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
(二)工作要求
学费缓交申请由学生本人在9月20日前通过微哨的一表通中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请相关辅导员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于9月20日前将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304吴老师,电子版通过OA信息报送流程报至学生处吴老师。
学生可申请缓交时限:毕业班学生为2025年3月1日前,非毕业班学生为2025年7月1日前。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缴费工作,引导学生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财务处 学工处 教务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