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安排2023-2024学年春夏季学期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培养方案是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务必保持执行计划、教学任务与培养方案的一致,杜绝遗漏、重复开课的现象发生。
2、根据课程性质实行分批次排课,由课程开课单位负责编排。
(1)相关公共课单位编制公共必修课课表。
(2)开课单位编制专业(必修、选修)课表。
(3)教务处组织学生进行公共选修课选课(含网络课程),确定公共选修课开课课程并编制课表。
3、课程安排要执行学校校历,严格遵守《厦门理工学院排课规程(试行)》,体现科学性、顺序性和均衡性。
二、时间安排及负责人
序号 |
任 务 |
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1 |
(1).教务系统执行计划与纸质培养方案一致性检查 (2).学生、教师任务的核查及确定 (3).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排课协调 (4).确定教学环节的分配 (5).特殊排课申请(艺术类、建筑类、闽台类等课程) |
系主任、教学秘书 |
11.27 |
2 |
公共体育课排课 |
体育部 |
11.20 |
3 |
特殊排课、整周实践、制图室排课 |
相关系主任、教学秘书 |
11.27 |
4 |
公共课排课(体育选项课除外) |
相关教研室、教学秘书 |
12.11 |
5 |
专业课排课 |
系主任、教学秘书 |
12.20 |
6 |
(1)教学班名单生成 (2)课表自查与检查工作,刷新及公布课表 |
系主任、教学秘书 |
1.12 |
7 |
任课教师、学生、场地管理员查课表,有问题的课表(含拆班、合班、换地点、课内实验等)需在正式开学前两天完成调整,逾期需由教师个人申请调课,或书面申请。 |
任课教师、学生、场地管理员、教学秘书、教务处 |
1.17前 |
三、流程提示
1、春夏季学期合并排课,共20周,对应教务系统中的“第2学期”。有公共基础课程(不含思政课)统考的班级,原则上第17周不安排除考试外的其他教学活动。请各专业统筹安排各类课程的授课及考核工作,确保各班级学生全学期各周学习任务均匀、饱满。
培养方案、校历学期 |
春夏学期合并排课 对应教务系统学期 |
1(秋季学期) |
1 |
2(春季学期) |
2 |
3(夏季学期) |
暑假 |
3 |
2、确定教学环节分配时,如有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因场地、师资等原因无法安排,由开课学院与相关学院提前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开课学院提出,教务处协调解决。因师资短缺无法落实任务的,开课单位应提前谋划柔性聘用人员,并在开学第一周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原则上2.5学分及以上课程不允许半学期开课。半学期排课的课程,原则上应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内安排上课、复习和考试等环节。集中实践性课程(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实训等),须保证整周安排不少于24学时,并在课表体现具体上课安排;对于整周实践场地不足的,允许跨学期统筹。
4、多教师共同上课的,应明确每位教师的节次,如果课表同一节课有多位教师则多位教师需同时在场;默认教学任务第一位老师为任务负责人。
5、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应在课表体现线上课时及线上平台,线上课时占比20%—50%。
6、公共选修课的组织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课程安排工作关系到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教学质量的提升,请各学院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协调与组织工作,确保课表安排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排课规程【另发】
教务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