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启动2023届本科毕业班“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学分认定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落实。
一、申请对象
本科毕业班学生
二、职业资格证书范围
已在教务系统登记且审核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学院自定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等。其中,国家职业资格又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两类。
三、工作日程
学生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常态登记,二级学院进行常态审核。申请学分认定时,以教务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记录为依据。
即日起至5月24日:有学分认定需要的学生,对照教务系统已登记且通过审核的记录,填写《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认定学分汇总表》汇总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审核后将电子版(excel、签章pdf)同时汇总至教务处处理成绩。
四、其他
未在教务系统“职业资格证书”模块中通过审核的记录不予认定。超过工作日程时间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附件1:《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认定学分汇总表》
附件2:《教务系统“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简明手册》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