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0-2021-2学期课程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监考安排、教师所授课程考试安排查询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老师负责通知本学院全体教师(包括实验员、外聘教师等)于5月25日10时后登录教学管理平台查询。
(1)监考安排查询
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选择学年、学期及考试名称(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输入个人姓名-查询。
(2)所授课程考试安排查询
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信息查询-任课教师考试查询-选择学年、学期及考试名称(2020-2021-2学期期末考)-查询。
二、学生个人考试安排查询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本学院学生于5月25日10时后登录教学管理平台查询个人考试安排。学生查询考试安排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选择考试名称(2020-2021-2学期期末考)。
三、缓考申请
有课程考试需要缓考的,请按以下步骤申请。登录平台-选择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缓考)-报名。
四、考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有冲突,请先联系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确认,再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调整。
五、请同学们认真复习,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学校将对:1、替考者、被替考者、舞弊组织者、二次作弊者等四类人员给予开除学籍;2、携带手机、小抄者给予留校察看或记过处分(会影响学位授予,处分将记入个人档案);3、对通过QQ群、微信群公开招聘替考者、替课者、替业者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提醒同学们:考试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有清晰照片的),严禁携带手机等智能设备和与考试相关违规资料进入考场。教务处也将提醒监考教师加强监考,诚邀学校督导进行巡视,调用教室监控随时巡看,同时接受同学们举报。最后,预祝同学们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顺利考试,并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